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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伤残鉴定只有伤残等级书面证明吗

人身损害伤残鉴定只有伤残等级书面证明吗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行为人对于某些专业性的问题存在疑惑的是可以申请司法鉴定的,由于司法鉴定的结果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刑事诉讼结果,所以行为人应该依法去有鉴定资格的机构进行司法鉴定。
2024-03-03 00:30:15 已帮助20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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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伤残鉴定只有伤残等级书面证明吗
【问题解析】
人身损害伤残鉴定不是只有伤残等级书面证明,还有鉴定意见书。申请人身损害伤残鉴定需要提供的资料有负责受害人诊治的医疗机构病历、检验报告;被鉴定人的身份信息的材料;如果属于工伤的,还需要工伤认定书司法鉴定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内容】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
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
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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