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婚约期间赠予不属于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在没有合法依据下取得利益,并且取得的利益会造成他人的损失。婚约期间的赠与有法律依据,另一方不构成不当得利。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第九百八十七条
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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