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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有哪些途径?

股权转让有哪些途径?
股权是股东在初创公司中的投资份额,即股权比例,股权比例的大小,直接影响股东对公司的话语权和控制权,也是股东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以及分红比例的依据。股权虽然不能完全等同于所有权,但它是所有权的核心内容。享有股权的投资人是财产的所有者。股权不能离开法人财产权而单独存在,法人财产权也不能离开股权而单独存在。
2024-02-21 17:39:10 已帮助20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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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有哪些途径?
【问题解析】
股权通常都是通过什么途径转让呢由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是面向社会大众发行的,只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在“证券交易场所”“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转让即可,那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
可分为股东内部转让和对股东以外的人转让。
第一种,股东内部转让。显而易见,这是股东之间相互转让的行为。根据《公司法》第73条的规定:
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需要“注销原股东出资证明”,“签发新股东出资证明”,“修改章程和股东名册”就可以了;
第二种,股东对外转让股权,也就是将股权转让给公司股东以外的人。根据《公司法》第71条的规定,转让人必须先发书面通知给其它股东,其他股东收到通知后,如果超过半数以上同意的,那就可以转让了;如果收到通知后,30天不吭声、不反对,就当同意把股权转给外人了;在30天内,要是反对把股权转让给外人,那反对的股东必须自己掏腰包,把不同意转让的股权给买下来。
但千万要注意《公司法》规定的在同等条件下,比如转让价格、数量、方式、期限等全部一样时,其他股东如果愿意买,他是可以优先于外人购买这些股权的,也就是说,如果内部股东也参与股权对外转让,外人想获得公司股权,要付出比内部股东更多的代价才行。
【法律依据内容】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股权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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