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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住房公积金贷款如何申报

商洛住房公积金贷款如何申报
房产纠纷也称房地产纠纷。是指在房地产开发、经营和管理过程中,当事人之间因房地产权益而产生的争议。解决购房过程中发生的房产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行政和诉讼等办法加以解决。房地产纠纷,按其法律性质可分为民事性质的房地产纠纷和行政性质的房地产纠纷。民事性质的房地产纠纷包括:房地产开发合同纠纷、房地产服务合同纠纷、房地产租赁合同纠纷等。
2024-03-01 04:35:14 已帮助211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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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住房公积金贷款如何申报
商洛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及申报材料
办理条件
公积金贷款对象。凡按《条例》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职工。
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有效长期居留身份证明;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所在单位至贷款之日前,已按规定之时、足额做好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
(4)能提供本人购买自用住房有效证明材料,并提供不低于总价30%的首付款证明;
(5)能提供贷款委托人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质押,或由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房产、国债、受托银行定期存单,他人缴交的住房公积金作为担保、本人工资领取权作担保,也可用贷款委托人认可的其它资金、资产作抵押或质押;
(6)贷款委托人规定的其它条件。
申报材料
五险一金查询,公积金查询,社保查询】借款人持单位证明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按要求如实填写个贷审批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1、借款人有效身份证和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证明或长期居留身份证明。
2、借款人婚姻证明材料及其配偶身份证明。
3、借款人和其配偶所在单位出具的固定经济收入证明;
4、购买住房的,提供已生效的购房合同协议,同时提供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的首期付款证明材料;
5、自建住房(包括翻建、增建的),应提供计划、规划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土地、房管部门的土地使用证书和房产权属证书。
办事流程
1、贷款申请人持所在单位盖章、法人签字的《商洛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审批表》及相关资料,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并接受诚信谈话和贷款用途、风险等方面的调查。
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同意后,通知贷款申请人领取并签订《贷款合同》,借款人的贷款担保人签字、盖章时,必须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派员在场。
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完成审批及委托银行等程序后,通知贷款申请人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然后持《委托贷款通知书》,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贷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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