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诉讼中,法院是否会调查当事人的通话记录,要根据当事人的要求进行。如果一方当事人申请由法院进行取证,且法院认为确实有必要的,会依法取证。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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