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从法律规定上来看,法条说的意思是需要满足如下三个条件才可以离婚:
一、男女双方已经连续分居满两年的;
二、夫妻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
三、经过的调解无效的。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