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三年六个月最快出来的时间为一年九个月。
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所以犯罪分子被判处三年六个月的,减刑后的最低刑期为一年九个月。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