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三包应从商品交付之日算起。
“三包”有效期是“自开具发货票之日起计算”。消费者网络购物下订单后,由于要经过物流配送等环节,往往要延后几天才能收到物品。若遇到商家缺货,或者快递公司因雨雪天气等导致快递延误,消费者有可能在7日内甚至15日内都无法收到所订购的商品。这时,7日包退、15日包换的“三包”有效期对消费者来说便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意义,消费者在购买前需与商家注意协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活动,必须遵守本法。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法规定;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前款规定的产品范围的,适用本法规定。
第三条
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建立健全内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严格实施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以及相应的考核办法。
第四条
生产者、销售者依照本法规定承担产品质量责任。
第五条
禁止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禁止伪造产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禁止在生产、销售的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
【财产损害的民事责任】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第五十四条
【退货责任】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