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见】
据国家税总《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79号)明确,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
即如果B对C的初始投资是1000万元,净资产高于实收资本是缘于投资收益的话,那么B将自己所持有的45股权转让给甲,年终需要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540-1000×4
5)×2018万元。
当然啦,企业所得税是要年终汇算清缴的,如果B当年可以多计些费用或者有往年亏损需要弥补,这笔所得税也是可以规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