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强奸辩护专题 > 被分手后的女朋友告强奸

被分手后的女朋友告强奸

被分手后的女朋友告强奸
从社会广义认识上讲,凡一方以暴力手段或者威胁手段强迫另一方与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都属于强奸(即如果女性强迫男性与其发生性行为,在多数人看来,也属于强奸行为)。当被害人因为酒精或药物或宗教影响等而无法拒绝进行性行为时,与其发生性行为也被视为强奸。而教唆、帮助男子强奸妇女的女子,也可以成为强奸罪的共犯。
2024-02-22 03:22:32 已帮助1900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被分手后的女朋友告强奸
您好,关于被分手后的女朋友告强奸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
所以,只要有证据证明发生性关系时,违背妇女意愿,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的,无论什么关系(即使结婚了,也存在婚后),都构成罪。根据《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以罪定罪量刑。
现在作为被害人女孩的指控很重要。如果女孩在公安机关
第一次询问中指控,后来再询问时,不指控,女孩的行为应当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条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应当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以诬告陷害罪定罪量刑。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