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核查以下内容:
(1)医方的主体资格(医疗组织的执业许可证、科目核定情况医护人员的执业资格证、执业许可证,可否存在执业类别、执业地点错误等)
(2)医疗做法可否不当(医疗做法可否违背诊断治疗护理规范,可否违背法定义务)
(3)损害后果
(4)医疗做法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等
2、第一时间复制客观病史资料并封存主、客观病历,搜罗以下证据:诊疗经过(包括门、急诊、住院病历,各种检验报告单,医药费清单,注射单,外配处方等)、护理证明、误工及收入证明、交通费单据、住宿费单据、、抚养赡养扶养证明、伤残用具证明、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等。再审查医方可否存在:违背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限定;隐藏或者拒却提供与纷争有关的病历资料;虚构、修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等情形。
3、赔偿事项:1残疾赔偿金:上年度重庆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乡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2医疗费3后续治疗费、康复费4残疾辅助器具费5误工费6护理费7住院伙食补贴费8营养费9交通住宿费10被抚养人生活费11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4、处置途径:1两方商量2行政处置:卫生局调解,进行医疗意外判定(医方所在地的区或县医学会进行医疗意外初次判定或省直辖市医学会进行医疗意外再次判定)3诉讼:以人身损害或医疗意外损害立案,递交诉状、病历资料、司法判定申请等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