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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资质备案是什么意思?
建筑资质备案是什么意思?
在一个工程项目招投标结束后,会确定承包方,而承包方承包工程以后对工程的完成没有依照招投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其他原因,进而分包方和承包方可能会产生工程质量方面的纠纷。工程建设过程中,在注重工程建设速度的同时,更要注重工程建设的质量。因为在工程合同中会约定质量标准,若不满足合同约定标准,发生工程质量纠纷就在所难免了,就可能承担违约责任。
2024-03-03 20:41:18
已帮助1484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建筑资质备案是什么意思?
专业分析:
1、备案确定建筑资质。建筑资质也就是资格,拥有什么等级的资质,可以承建多大规模的建筑建筑资质分为三个等级;1级最高基本覆盖全部的建筑规模,3级承接100万以内的建筑规模。
2、资质就像资格证分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四个等级,只有资质等级达到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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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资质备案是什么意思?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建筑工程质保金管理办法
第三条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并与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保证金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1、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2、保证金预留比例、期限。3、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4、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及计算方式。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建筑施工企业应该具备哪些条件
建筑施工企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1、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2、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3、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二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二)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三)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建筑合同该怎么备案
1、网上申报上首先承包人登陆政府门户网站,然后在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合同备案网上申报,根据合同的具体性质、内容在对应的合同备案表中填写相关信息,打印出带条型码的合同备案表。2、办理备案手续合同当事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合同备案管理机构办理合同备案手续。3、正式签发合同备案表备案机构审核合同当事人提供的合同备案资料,符合要求的,加盖合同备案专用章。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内容都有什么
1.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2.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3.建设单位必须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4.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5.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建筑质量要求内容有哪些?
一、建筑质量要求内容有哪些?建筑质量要求内容有施工现场质量条件标准、结构工程质量标准、地基及桩基工程质量标准、结构工程观感质量标准、屋面工程质量标准、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标准、安装工程标准。工程质量检验依据标准是《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现有的建筑工程质量检验的标准大概被分为七大板块,分别为:施工现场质量条件标准、结构工程质量标准、地基及桩基工程质量标准、结构工程观感质量标准、屋面工程质量标准、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标准、安装工程标准。工程质量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诉讼调解仲裁的方式来进行解决的,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因承包人的过错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建,发包人请求减少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第三条规定“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 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据此,承包人应当承担的质量缺陷责任是1、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并承担相关费用;因此建造成逾期交付的,承担违约金或者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2、承包人拒绝修理或返工、改建的,发包人可以减少支付工程价款。减少工程款的数额,应相当于因整改需要支出的费用、因整改逾期竣工承包人应当支付的违约金或者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二、常见发包人应当承担质量责任的情况是什么?“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建设工程质量缺陷,应当承担过错责任:(一)提供的设计有缺陷;(二)提供或者指定购买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三)直接指定分包人分包专业工程。承包人有过错的,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这里所说承包人的过错是指:1、承包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工程设计缺陷,没有提出,继续施工的;2、承包人对发包人提供或指定购买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未进行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仍然使用的;3、对发包人提出的违反法律、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规定,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不予拒绝的。因勘察、设计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属于承包人的免责范围,应当由发包人先对承包人承担责任,再由发包人依据约定向勘察、设计方主张权利。建筑工程的质量是非常的重要的,如果说存在着质量方面的隐患的话,很有可能会导致人们的身体健康安全,受到一定的影响。所以我们国家法律当中对于工程的质量验收的标准,还有就是需要承担的相关责任都是有明确的规定,比如说会增加返工等相关情况。建筑质量要求内容有哪些?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请问国家规定建筑工程质保期是怎样的
国家规定建筑工程质保期的情况如下:一、对于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其保修期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对于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其保修期为五年。三、对于供热与供冷系统工程,其保修期为两个采暖期、供冷期。四、对于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其保修期为两年。【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建筑质量纠纷律师费标准有哪些
(一)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害人的诉讼代理人的服务收费标准。(1)按照各办案阶段分别计件收费。1.侦察阶段收费标准为每件2000—15000元。2.审查起诉阶段收费标准为每件2000—15000元3.一审阶段收费标准为每件4000--45000元。(2)二审、死刑复核、再审、审诉案件,按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3)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按照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几个罪名或者数起犯罪事实的,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取。(二)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案件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代理人的服务收费标准。(1)按审判阶段确定收费标准。1.计件收费标准为每件3000--15000元。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标准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10%(最低收费3000元);1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6%;1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4%;1000万元以上,2%。按当事人争议标的额差额累进计费。(2)再审、申诉案件分别按照一个审判阶段确定的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三)计时收费标准,100-3000元/有效工作小时。(四)收费标准下浮不限(五)一个律师事务所代理一个案件的多个阶段,可自第二阶段起酌减收费。(六)下列刑事案件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一致,可按照不高于规定收费标准的5倍收费,协商不成的,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1)案件法律关系复杂,律师办案时间明显多于同类案件的;(2)案件涉及疑难专业问题,对律师专业水平要求明显高于同类案件的;(3)重大涉外案件及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计时收费案件不适用前款规定。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请问关于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1.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2.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3.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十二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二)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没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什么后果
一、没有资质的问题。(1)安全事故和质量问题。没有资质的建筑企业,其人员的配备和工程建设实力,一般都不能满足工程建设的要求。所以,没有资质的建筑企业在工程建设中,由于缺少专业人员、技术实力不达标,安全事故和质量问题很容易出现。(2)无法拿到工程款。建筑企业承包工程,必然要与工程发包方签订合同,以确保双方利益。但是,没有资质的建筑企业,其所签订的合同等文件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也就是说,建筑企业辛辛苦苦的施工建设,*终有可能因为工程合同无效,而无法拿到发包方的结算款。此外,没有资质的建筑企业,承包的工程不受法律保护,所完成的工程也不能作为企业的工程业绩。对于企业来说,没有资质始终是一把悬在头上的剑,稍有不慎就会危机重重。二、竞争力的问题。(1)建筑资质办理,就是企业为了承包工程,专门进行工程所需的资质办理。资质办理,需要企业满足人员、资产、设备等多方面的条件,同时通过建筑主管部门的审核。在办理资质后,建筑企业证明了自己的实力,也有了参与工程承包的资格。(2)建筑公司在承接工程时,国家对于工程的检查是必不可少的,其中*基本的就是在招投标的过程中检查施工企业的资质,这是对企业是否具备施工的能力做的一个简单检查,因为具有资质的企业在施工方面基本有技术人员及施工设备,这样可以保证工程保质保量完成。如果企业没有获得相应的资质认证,即使拥有再多的注册资金和雄厚的实力,也不能进行施工,所以获得资质证书是企业生存与运转的前提。(3)随着建筑业的发展,资质证书相当于是增强客户信任的催化剂,它能给客户带来安全感,同时资质证书也是企业能力的肯定,它和法律起到相辅相成的作用,也是完工后不发生意外的保障。(4)总之,作为建筑业企业要顺应社会发展的要求,充分发挥自身的特点和优势及时提高和规范企业内部资质等级的标准和管理水平,使企业市场准入得到保障,更适应建筑业市场的发展,资质证书的存在是必不可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条 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资产、主要人员、已完成的工程业绩和技术装备等条件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建筑工程备案后,合同上还会有备案费么
无用的,备案合同仅办理手续用,不应作为工程款结算依据的,双方签订并实际履行的施工合同与事后仅为办理手续而签订的备案合同不一致的,应以前者作为工程款结算依据。法律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订立书面合同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胡正
问题: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建筑资质挂靠受法律保护吗?
详细沟通比较好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报告怎么写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工程质量事故,是指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了达不到设计标准、使用功能要求的工序或使用了达不到设计标准、使用功能要求的材料、设备的现象。(2)出现了工程质量事故后,施工单位必须根据事故情况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保证安全。(3)总监理工程师以《工程质量事故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施工单位,立即要求其停止发生质量事故工序及与之相关工序的施工或停止使用达不到设计标准、使用功能要求的材料、设备。(4)施工单位接到《工程质量事故通知单》后,尽快进行质量事故调查,写出调查报告,报监理单位与工程部。监理单位和甲方代表应参与质量事故调查。(5)总监理工程师根据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及时组织事故原因分析会,除工程部、设计、施工单位外,还应请设计部、财务部、监审部相关人员参加。分析会要查明造成质量事故的原因和责任,责任方必须承担因事故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6)在质量事故原因分析的基础上,由施工单位技术人员提出事故处理方案报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后报工程部。工程部签署意见并经设计部、财务部、监审部会签后,报设计单位。(7)总监理工程师指令施工单位按经批准的处理方案对质量事故进行处理。(8)质量事故处理完毕后,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对处理的结果进行严格的检查、鉴定和验收,并写出《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9)财务部应及时将工程造价的调整情况报告指挥部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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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电话聊下具体情况
问题:怎么认定是一般安全事故或者重大安全事故?
吕美亮律师
2024-05-11 09:06:3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四条规定,承揽人提供材料的,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检验。 可以拆除,并主张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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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美亮律师
2024-03-24 08:27:11
您好咨询是免费的,也可以付费一对一咨询
问题:咨询欠工程款要钱吗?
王淳律师
2024-03-22 12:24:00
你好,简单看,应该不够成诈骗。需要具体了解案情后,才能给出更合理的估计
问题:我和他签合同总金额150万、工程结束结算86万,他用在工地40万左右,我给他转56万,我和朋友合伙做工地?
陈克律师
2024-03-21 12:13:11
您好,有证据的话可以起诉的,有需要请联系我们。
问题:工程发票已开,对方迟迟不结工程款?
吕美亮律师
2024-03-19 11:48:33
及时取证,及时和业主沟通,按照合同与物业沟通,转嫁风险
问题:商铺正装修物业把电闸擅自落了,怎么处理,工人正在施工,耽误进度?
陈克律师
2024-03-21 12:13:11
您好,有证据的话可以起诉的,有需要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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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美亮律师
2024-03-24 08:27:11
您好咨询是免费的,也可以付费一对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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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淳律师
2024-03-22 12:24:00
你好,简单看,应该不够成诈骗。需要具体了解案情后,才能给出更合理的估计
问题:我和他签合同总金额150万、工程结束结算86万,他用在工地40万左右,我给他转56万,我和朋友合伙做工地?
钱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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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电话聊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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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美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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