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后多出的地不收费。农村土地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受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所以农村土地确权后,多余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不会再额外收取费用。
《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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