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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续期间能否分割财产

婚姻存续期间能否分割财产
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农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4-03-01 14:28:31 已帮助251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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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续期间能否分割财产
1、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可以推定“共同共有关系不终止,分割共同财产不可行;婚姻关系是共同共有关系,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经离婚诉讼,夫妻一方或双方不可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但在现实生活中,经常出现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财产损害另一方的财产权利,或一方阻碍另一方合理、合法处分共同财产的的情形,导致家庭矛盾不可调和。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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