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商标法》规定如不备案,许可人或者被许可人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直至报请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
2、根据《商标法》规定,商标许可人应当在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将以下文件报送商标局备案:
(1)由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共同签署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原件;
(2)由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共同签署的《商标许可合同备案表》;
(3)《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4)被许可人的《营业执照》或副本复印件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