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没有领养手续领养孩子是不合法的,是没有办法上户口的,因此当事人可以到所在地民政部门,提交申请和证件申请重新办理领养证。
2、办理领养证的手续如下:第一,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相关的证件、证明材料。第二,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
3、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第一千一百零六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