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债权债务专题 > 欠款追讨专题 > 我是做给他人套现的.我给他人还了信用卡.然后找不到他了,要怎样办

我是做给他人套现的.我给他人还了信用卡.然后找不到他了,要怎样办

我是做给他人套现的.我给他人还了信用卡.然后找不到他了,要怎样办
欠债还钱且按时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必须遵守的诚信守则,将这种靠自觉遵守就会完成的事情变成由法律来执行,两方对簿公堂,终归会有一些伤感情,但在维护各人权益面前,法律会是我们追回欠款的最后手段,也会是最有力的手段。而要是债务人欠钱不还,债权人享有债权请求权,可以在债权诉讼时效内进行债权追讨,需要遵守法定的程序。
2024-02-21 21:30:22 已帮助2364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我是做给他人套现的.我给他人还了信用卡.然后找不到他了,要怎样办
建议让另一方再次补借条或签订还钱协议书等,如不返还,能够向法院诉讼
1、把信用卡借给他人套现,如果额度较小的话,按时返还,对于银行来说只是违背了商定,隶属民事范畴。
2、如果不能按时返还,则影响到自己的信用并产生高额息金。这种恶意透支达到肯定的程度,还能够追究刑事职责。恶意透支信用卡一万元以上的,持卡人以违法占有为目的,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出3个月仍不返还的,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职责。法律依据:
1、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违法占有为目的,违背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欺骗财物数额较大的做法。利用信用卡,通常是指使用虚构的、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方法进行诈骗活动。信用卡诈骗罪是诈骗犯罪的一种,该罪和诈骗罪之间是特别法和通常法的关系,信用卡在该罪中是犯罪工具,做法人以信用卡作为犯罪工具进行诈骗活动的,按照特别法优于通常法的原则,以本罪定罪处罚。
2、《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虚构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违法占有为目的,超出限定限额或者限定时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返还的做法。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解决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持卡人以违法占有为目的,超出限定限额或者限定时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出3个月仍不返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限定的“恶意透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限定的“以违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无还钱本领而大量透支,不能返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本,不能返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本,隐藏财产,逃避还钱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本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