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交通事故专题 > 交通违章专题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条第一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条第一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条第一款
交通违章是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交通违章的违反可能给社会、团体、企业、学校以及其他组织带来不便,对社会的管理带来很多不确定因素。凡是车辆、行人违反交通管理规章制度和机关、团体、企业、学校及其他组织或个人未经公安机关批准随意占用道路摆摊设点、停放车辆、堆物作业、搭棚盖房,以及进行集市贸易和其他妨碍交通的活动,均属交通违章。
2024-02-28 22:09:38 已帮助1630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条第一款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七条 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予以警告、200元以下罚款,交通警察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依据、处罚内容、时间、地点以及处罚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七条 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并处200元以上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在执行紧急任务遇交通受阻时,可以断续使用警报器,并遵守下列规定:
1、不得在禁止使用警报器的区域或者路段使用警报器;
2、夜间在市区不得使用警报器;
3、列队行驶时,前车已经使用警报器的,后车不再使用警报器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