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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工作人员玩忽职守

检察院工作人员玩忽职守
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犯罪,包括《刑法》规定的“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
2024-02-20 06:35:17 已帮助26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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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工作人员玩忽职守
不一定构成玩忽职守罪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包括两个基本条件:

(1)必须有违反国家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玩忽职守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2)必须具有因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结果。

只有造成严重后果,才构成犯罪,反之,只是一般违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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