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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后,受害人钱款能返还吗

被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后,受害人钱款能返还吗
刑事犯罪是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消极因素的综合反映,并且这种反映表现的领域和强度,与一个国家社会变革的深度和广度密切相关。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现代犯罪的类型有很多种,刑法中对于不同的犯罪情形以及类型都进行了相应的分类,刑事犯罪的种类很复杂。
2024-02-24 22:50:09 已帮助105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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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后,受害人钱款能返还吗
被害人的钱能否追回,要根据具体案情才可以分析,受害人要回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中的资金的方式主要有二种:一是公安机关在办案中已经将赃款扣押的,可以直接由公安机关发还给受害人,或由法院在刑事判决后返还受害人;
二是受害人可以另外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归还存款。
如果赃款赃物在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没有追回,只能采取第二种办法追回款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三十八条,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权属明确的,应当依法及时返还,但须经拍照、鉴定、估价,并在案卷中注明返还的理由,将原物照片、清单和被害人的领取手续附卷备查;权属不明的,应当在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后,按比例返还被害人,但已获退赔的部分应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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