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由其晚辈直系血亲代替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法定继承方式,属于法定继承制度必要的特殊补充形式,只有在法定继承中才能发生。而遗嘱继承中的遗嘱继承人死亡时并不享有继承权,其晚辈直系血亲也就不能因此发生代位继承,故代位继承不适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徐州律师服务动态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