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遗嘱人在遗嘱中所附义务是合法的、正当的,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而不履行遗嘱中所附的义务,则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失去接受遗产的权利。
如果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遗嘱中所附的义务而占有了遗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取消其接受遗产的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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