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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是哪个行政部门

我国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是哪个行政部门
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人身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凡是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都享有著作权;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也依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在中国境外发表的作品,根据其所属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著作权。
2024-02-24 09:09:48 已帮助19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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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是哪个行政部门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国家版权局主管全国的著作权的管理工作;各地方基层的版权局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的著作权管理。地方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是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立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地方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由地方人民政府确定,业务上接受国家版权局的指导。
为有效开展著作权保护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所属的计划单列市、地级市相继设立了版权局(处)。根据目前情况,各地版权局(处)的职责大体相同,主要包括:
  1.负责著作权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地区的贯彻实施;
  2.查处本行政区域发生的著作权侵权案件;
  3.负责审批本地区的版权服务机构;
  4.负责指导本地区的版权贸易、对外版权交流活动;
  5.负责本地区的著作权宣传普及工作;
  6.我国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承办国家版权局委托其进行的其他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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