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是国家强制机动车购买的一种保险,能够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适当的转移当事人的风险,而同时法律也规定交强险仅仅是对交通事故中第三人的人身、财产损失作出赔偿,有一定的限额。
一、交强险赔偿限额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5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8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0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6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400元。
二、交强险赔付是累计金额么
交强险的赔偿额不同于商业险的赔偿,交强险的赔偿上限是单次计算的,而不是全年累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