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看债务人名下的房屋、车辆、证券和存款,被执路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能够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限定的其他措施。
2、被执路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通常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
3、如果法院在有被执路人财产线索的情况下,6个月还未执结,能够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能够责令原人民法院在肯定时限内执行,也能够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