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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消防条例(2011修正)第11条新规是怎样的

四川省消防条例(2011修正)第11条新规是怎样的
司法文书主要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如判决书、裁定书等;也包括不直接发生法律效力,但对执行法律有切实保证作用的文书,如判决书等,注意:诉状不属于司法文书。司法活动中我们回答看见起诉书、判决书等文书,这些都是司法文书,司法文字贯穿了整个司法活动,而且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如起诉的时候需要起诉书,法院审理最后会依法作出判决书。
2024-02-26 12:04:51 已帮助22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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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消防条例(2011修正)第11条新规是怎样的
(一)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查处消防违法行为;
(二)负责公安消防队和政府专职消防队的管理,对单位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进行业务指导;
(三)实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
(四)实施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五)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的资质、资格实施审核,并对其执业情况实施监督;
(六)组织、指挥火灾扑救,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
(七)参加相关应急救援工作;
(八)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九)组织、推动消防科学技术研究,推广、使用先进消防技术和器材装备;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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