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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以工程质量不合格为由不给结算怎么办

甲方以工程质量不合格为由不给结算怎么办
工程价款的数额是非常巨大的,在工程价款结算的时候,一定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和计算方式仔细结算,若有差错,最好的数额就会相差很大,一方就会不服最后的结果,还可能因此对薄公堂。在实践中,建筑工程合同款应当在签订施工合同的时候就确定好,如果工程竣工后双方就工程款产生了纠纷的,可以私下协商调解,如果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诉诸法院让法院裁决。
2024-03-05 10:46:04 已帮助112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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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以工程质量不合格为由不给结算怎么办
1.如果经权威机构鉴定,确实存在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问题,那么甲方可以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就相应损失进行赔偿,如果并不存在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问题,那么甲方不可以终止合同,如果一定坚持,那么,乙方可以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甲方就要根据合同的约定赔偿乙方相应的损失。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第八百零一条 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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