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醉酒驾驶超标电动车,实践中如果不发生交通事故,一般交警不会对其测试酒精含量,只有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才可能对其测试驾驶者的酒精含量,然后对其所驾驶的电动车进行鉴定,是否属于机动车。
2.实践中,超标电动车在交通肇事等刑事案件中,根据鉴定被认定为机动车标准的系绝大多数,鉴定也有相关的依据,争议不是很大。但醉酒驾驶此类机动车,处理方面跟一般的机动车会有所不同。
3.醉酒驾驶两轮、三轮摩托车,酒精含量在160mg/100ml以下,且没有造成他人轻伤及以上后果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酒精含量超过160mg/100ml但在200mg/100ml以下,且没有造成他人轻伤及以上后果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于刑事处罚;酒精含量超过200mg/100ml,或者造成他人轻伤及以上后果的,应当给予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