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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意外保险拒赔理由有哪些

团体意外保险拒赔理由有哪些
保险理赔,是指在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使被保险人财产受到损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损害时,或保单约定的其它保险事故出险而需要给付保险金时,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规定,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行为。简单的说,保险理赔是保险人在保险标的发生风险事故后,对被保险人提出的索赔请求进行处理的行为。在保险经营中,保险理赔是保险补偿职能的具体体现。
2024-02-25 11:05:20 已帮助102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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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意外保险拒赔理由有哪些
保险拒赔理由最主要看保险合同的约定,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一定要注意责任免除条款,并非买了保险就一定能获得全额赔偿。保险合同属于格式合同,投保人在投保时保险公司有义务明确告知保险人拒赔的范围,并且将相应的范围在合同中列明并加粗提醒投保人注意,一般保险合同的免赔范围包括:
1、故意伤害或杀害被保险人造成伤残或死亡的;
2、被保险人犯罪或拒捕,自杀或故意自伤;
3、被保险人殴斗、酒后或者吸食毒品造成伤残或死亡;
4、酒后、吸毒、无证驾驶交通工具;
5、被保险人因自身流产、患艾滋病期间造成的伤残或死亡;
6、从事潜水、赛车等高风险活动期间造成伤害;
7、因战争、军事冲突等造成的伤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二条,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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