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发布的《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根据综合能力将养老机构分为五个等级。该标准填补了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方面国家标准的空白,增强养老机构等级透明度,方便老年人选择满意的养老机构。
《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对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提出了102条要求,主要内容包括等级划分与标志、申请等级评定应满足的基本要求与条件等。比如,通过对养老机构的执业证明、工作人员的要求或资质、空间配置以及运营管理与服务提出基本要求,为养老机构申请等级评定设立了基准线;通过规定各等级养老机构应满足的入住率、服务提供、人员配比与资质以及硬件设施的要求,为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申请划定了差异性门槛;还设定了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环境、设施设备、运营管理、服务四个分项及其次分项。
根据该标准,养老机构的评定分为五个等级,从低到高依次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级数越高,表示养老机构在环境、设施设备、运营管理、服务方面的综合能力越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