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是:
(一)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二)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布的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三)煤矿建设项目的核准及变更批复文件;
(四)经批准的煤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变更等;
(五)主要设备技术规格或者说明书;
(六)招标文件、合同文本以及补充协议等;
(七)按照有关规定应取得的项目建设其他审批手续。
风险提示:煤矿建设项目建成后竣工验收前,应当进行联合试运转。联合试运转的期限一般为1-6个月;特殊情况下,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联合试运转工作的可以延期,但联合试运转总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