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你好陈律师!我想咨询一下你。别人欠我钱有六年了当时是五万中间要给了两次,两次一万的,今年夏天要又给了五千,我家现在经济情况十分不好,他呢七月份说要我这是他收草莓有钱给我一部分我昨天就给他打电话打了十个左右的电话他不接,没办法就又打他媳妇的电话没接我给发了两个短息她看了之后扬言说嫌我天天的比她要这样就还一分都不给你了怎么招有本事来她家弄东西。我想请问陈侓师,这种请款我该怎么办,一要钱就说我们逼他,他家有草莓棚十几个房子我知道的是两位其实是三位房子。我想请问我该怎么告他去哪告。他欠我们村好几户的钱都没还一要就吵架,可能还打过,我们是联名一起告好还是我自己一人起诉要好。不懂法也不知道咋弄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如果当时没有申请工伤认定,那么就超出了一年的最长工伤申请时效,劳动部门就不会受理该工伤认定申请,该伤者也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3.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