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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针对国有企业破产后的职工怎样办
我想问一下针对国有企业破产后的职工怎样办
市场是检验公司发展好坏的最重要的指标,如果没有通过市场检验,公司就会破产。破产后依法律程序需要进行破产清算,清偿职工工资、公司债务等,清算完后,该公司就不存在了。《公司法》中的破产清算是指处理经济上破产时债务如何清偿的一种法律制度,即在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时,由法院强制执行其全部财产,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的法律制度。
2024-02-24 20:58:34
已帮助2454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我想问一下针对国有企业破产后的职工怎样办
111个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破产国有企业职工(特殊工种
退休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
人员退休除外),可提前5年退休。资源枯竭型破产关闭企业职工,在享受111个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破产国有企业职工
退休政策
的同时,其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的人员,可再提前5年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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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针对国有企业破产后的职工怎样办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国有企业渎职罪怎么判刑
国有企业作为一种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同时具有商业类和公益类的特点,不但追求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也起着起着调和国民经济各个方面发展的作用。如果企业人员渎职失职,势必会使国有企业的运行偏离轨道。那么对国有企业渎职失职行为应当怎么判刑呢?关于国有企业渎职罪怎么判刑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国企职工醉驾能保工作吗?
国企职工醉驾基本不能保住工作,因为醉驾涉嫌刑事犯罪,职工会被法院判刑,根据劳动法规定,职工被追究刑责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用承担赔偿责任。当然,国企还会根据自己的规章制度执行,决定是否开除醉驾职工。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国企工人贪污辞职后还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吗
您好,关于国企工人贪污辞职后还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当然会。 一、在国企上班时,如果当时犯了罪,并不会因为辞职了就不追究刑事责任了。 二、刑法有追诉时效制度,即犯罪经过一定时间后,如未被发现即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①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 ②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0年。 ③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 ④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仍然可以追诉。
张继伟
问题:我是2007年农民合同制工人,2000年国有企业破产,能不能办理退休?
看你年龄是否达退休年龄,你说的也不清楚,你的身份是原国企下岗职工,还是农村误工人员不明啊。
李德成
问题:辞职后没多久企业破产了职工还能申请赔偿吗
可以申请赔偿像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单位是国企,职工是无固定期限合同。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是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如劳动者被追究刑事责任、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我是铁路国企职工 。因为心肌炎问题 休了三年长期病假,每月只发救济金,每月要像单位递交病假条,由于医院规定 ,医生不允许开30天病假证明,单位8月份去医院查假条问题,说我假条没有医生签字,视为无效 如果较真的话按旷工处理 解除劳动合同,请问这样的事情我该怎么办,本单位休长病的很多,假条都是不正规的,但现在就盯着我较真
急性心肌炎和请假时间没有关系的,关于病假心肌炎是需要根据疾病的要求请假,没有据悉的天数。病毒性心肌炎是指人体感染嗜心性病毒,引起心肌非特异间质性炎症,要充分休息防止过劳。本病一经确诊,应立即卧床休息。急性心肌炎患者,应限制体力活动。在急性病毒感染时,运动会增加病毒的复制,缩短生存期,卧床休息应直到症状消失。心电图恢复正常,一般个月左右,心脏已扩大或曾经出现过心功能不全者休息期应延长至半年,直至心脏不再缩小心功能不全,症状消失后恢复期仍应适当限制活动3-6个月。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破产企业留守人员退休后,原企业职工的档案材料怎么处理?
所谓留守人员,是指在企业破产程序中由清算组依法指定的协助清算组核对债权债务、解决业务遗留问题、按要求回答债权人和清算组有关询问的破产企业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企业被宣告破产后,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组应当指定必要的留守人员。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统计人员、保管人员、保卫人员必须留守。
毛希丁
问题:企业改制破产前的非私企,即是国有企业,是这样解读的吗?
对于企业与非全日制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主要有以下一些具体规定:(一)由于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因此,企业只要是使用了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尽管其与其他单位订立了劳动合同,也仍然要与该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二)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一般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如果劳动合同期限在一个月以下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订立口头形式的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提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三)如果企业使用的非全日制劳动者是由依法成立的劳务派遣组织派遣的,劳动者应当与劳务派遣组织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只需要与劳务派遣组织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就可以了。(四)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的内容,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确定,但应当包括工作时间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五项必备条款。(五)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由于工作时间短,合同期限也相对短,所以劳动合同中不得约定试用期。(六)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中,双方可以协商合同终止条件,包括终止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一旦约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合同中未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提前通知期的,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均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劳动合同。当然,劳动合同在形式、内容等方面可以与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有所不同。对于企业与非全日制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就有所不同。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中国企业年金的企业缴费部分可以享受的最高税收优惠额度是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四吗
职工工资总额是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计算原则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以及其他根据有关规定支付的工资,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按国家规定列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项目的,还是未列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项目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包括在工资总额内。
顾文晟
问题:国企,员工在试用期内想辞职,单位要付法律责任吗
法律规定,试用期内员工辞职需提前三个工作日向单位提交书面报告,用人单位无需承担责任。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律师您好:本人原所在国企于2000年破产,本人社保查询无缴费记录,无养老保险手册,但档案登记有社保缴费记录。现要求补登社保缴费记录,社保工作人员要求提供原单位的工资表,可是原企业留守人员说是早已丢掉了,无法找到原工作期间发放的工资单。对此,该怎么办?谢谢律师给予指点。
1、无专门限定国有公司破产女工人的退休年纪的文件。国有公司破产,工人退休年纪适用《关于工人退休、离任的暂行办法》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公司工人“法定退休年纪”涵义的复函》的限定。2、国有公司工人的退休年纪为:(一)男年满六十岁,女年满五十岁,持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笨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满五十五岁,女年满四十五岁,持续工龄满十年,本项限定也适用于工作要求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岁,女年满四十五岁,持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判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本领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本领判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本领的,应当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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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美亮律师
2024-05-17 09:09:00
侵占合伙企业财产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侵占是指将他人财产非法据为己有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提交虚假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企业登记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企业登记。 第六十八条 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中,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责令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问题:他夜里偷偷把所有的机器以及产品和半成品转移犯法吗,后来有点很小意见,我们三个人合伙开公司之前我是法人后来变更给另外一个股东?
杜强吉律师
2024-05-16 09:57:34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你好?
史成涛律师
2024-05-14 15:00:18
具体咨询什么问题,详细说一下。
问题:你好?
钱威律师
2024-05-13 23:24:26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聊下具体情况
问题:你好?
吕美亮律师
2024-05-13 07:23:51
有没有购买衣服付款的发票,和干洗店协商赔偿事宜
问题:我想问下我干洗衣服染色了?
郭海滨律师
2024-05-12 11:56:45
您好!可以代理起诉离婚
问题:我想离婚?
钱威律师
2024-05-11 19:34:33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具体情况
问题:你好?
钱威律师
2024-05-11 04:37:53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
问题:你好?
钱威律师
2024-05-09 22:01:17
你好,可以详细说下你的问题
问题:你好?
钱威律师
2024-05-10 03:17:28
你好可以电话!!!!!
问题:你好?
史成涛律师
2024-05-14 15:00:18
具体咨询什么问题,详细说一下。
问题:你好?
郭海滨律师
2024-05-12 11:56:45
您好!可以代理起诉离婚
问题:我想离婚?
杜强吉律师
2024-05-16 09:57:34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你好?
钱威律师
2024-05-13 23:24:26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聊下具体情况
问题:你好?
钱威律师
2024-05-11 04:37:53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
问题:你好?
钱威律师
2024-05-10 03:17:28
你好可以电话!!!!!
问题:你好?
吕美亮律师
2024-05-17 09:09:00
侵占合伙企业财产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侵占是指将他人财产非法据为己有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提交虚假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企业登记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企业登记。 第六十八条 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中,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责令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问题:他夜里偷偷把所有的机器以及产品和半成品转移犯法吗,后来有点很小意见,我们三个人合伙开公司之前我是法人后来变更给另外一个股东?
吕美亮律师
2024-05-13 07:23:51
有没有购买衣服付款的发票,和干洗店协商赔偿事宜
问题:我想问下我干洗衣服染色了?
钱威律师
2024-05-11 19:34:33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具体情况
问题:你好?
钱威律师
2024-05-09 22:01:17
你好,可以详细说下你的问题
问题: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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