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的是不能使用的,因为新的补办之后,备案注册的有效资料是新办的那个,原来的那个在法律上已经无效力。按照3月公安部的解释,
身份证遗失后,不必再挂失,直接补办就能够了。公民遗失身份证后,无需再解决挂失和登报表明。如果居民身份证遗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审查部门应承受相应的法律职责,遗失资料者不用承受任何职责。公安部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限定,公民遗失居民身份证后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遗失补领。公民解决遗失补领资料的做法本身就告知了公安机关资料遗失的事实,不需要再解决挂失和登报表明,也无相关法律限定公民遗失居民身份证后必须这么做。如果遗失的身份证被人拿去冒用,身份证所有人要不要承受职责,是许多市民所担心的问题。公安部指出,公民在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时,各相关资料使用部门负有核对人、证一致性的义务,确认无误后方可为持
证人解决相关业务。如果居民身份证遗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关部门应承受相应的法律职责,遗失资料者无须对自己未实施的做法承受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也明确限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
罚金,或者处十日以下拘捕,有
违法所得的,
没收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