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诉讼仲裁专题 > 诉讼管辖专题 > 涉外案件当事人在我们没有住所,法律文书如何送达

涉外案件当事人在我们没有住所,法律文书如何送达

涉外案件当事人在我们没有住所,法律文书如何送达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具体案件的诉讼管辖,并不能只根据级别管辖或地域管辖加以判断,而应将相关规则相结合,综合判断。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均不得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
2024-02-21 12:39:50 已帮助2059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涉外案件当事人在我们没有住所,法律文书如何送达
①按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我国缔结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的方式送达。
②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③对具有我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委托我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邻馆送达。
④向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
⑤向受送达人在我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
⑥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
⑦不能用以上方式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6个月,即视为送达。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