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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子女是否有居住权

未婚子女是否有居住权
同居,是指两个相爱的人暂时居住在一起,现一般用于异性之间。同居跟结婚不一样,结婚是获得了法律的承认的夫妻关系,是不可以随便解除关系而必须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一种行为,也没有任何法律保障。在同居期间男方和女方可以随时提出分手终止关系。在我国现行法上,非法同居分为无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两种。
2024-03-05 08:32:18 已帮助23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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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子女是否有居住权
1、首先,我国法律体系中是没有永久居住权的这个概念的。如果夫妻双方没有离婚的话,在所有者一方同意的情况下另一方是有可以一直居住的,但是没有所有权。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另一方一般是可以在房屋所有者婚前所购房屋内一直居住的。但是,如果房子所有者死亡,则此时该房产发生继承,如果另一方能继承相应的份额,自然根据该份额而享有相应的居住权。如果双方离婚,由于是一方婚前财产,另一方无法分得份额,因此此时另一方也就丧失了该房产的居住权。
2、居住权作为一种独立的用益权制度,属于物权,是一种他物权。由于居住权人可以对房屋直接行使其权利,但房屋所有人并无为之有积极作为的义务,故居住权属于物权。同时,又由于居住权只有在他人所有的房屋上设定,因而居住权又属于他物权。居住权的主体范围一般限定为特定的自然人。居住权是因居住而对房屋进行使用的权利,也就是为特定的自然人的生活用房的需要而设定的权利。居住权具有时间性,期限一般具有为长期性、终身性。居住权一般具有无偿性,不可转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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