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伪劣商品是指那些含有一种或多种可以导致普通大众误认的不真实因素的商品。其中鉴别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四种:
1、对商品商标标识及其包装、装潢等特殊标志真伪进行鉴别;
2、通过感官品评或其他简易手段进行鉴别;
3、按照国家标准对商品理化、卫生等各项指标进行检测;
4、利用本部门的专业特长,特别是长期实践积累的经验,对本企业或行业生产或经销的商品进行鉴别。
《产品质量法》第十五条
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抽查。抽查的样品应当在市场上或者企业成品仓库内的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监督抽查工作由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划和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