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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执行的期限

逮捕执行的期限
社会的和谐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对违反刑法相关规定的个人或集体是需要依法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行为人应该接受何种处罚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节决定的。
2024-03-03 20:40:05 已帮助301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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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逮捕的期限
提问

检察院逮捕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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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浙江人

LV.20 推荐于 2021-10-14

一、批准逮捕的期限:(正常14天;最长37天)

1、公安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

2、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3、检察机关应当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二、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

1、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这是关于执行逮捕的期限是多久的回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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