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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和合同终止的区别是什么
清算和合同终止的区别是什么
合同终止,是指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因为,合同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向将来消灭,并不溯及力,因此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
2024-03-03 20: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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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和合同终止的区别是什么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我想咨询一下犯罪的未遂和犯罪的中止有什么区别
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即在实施犯罪预备或者在着手实施犯罪以后,达到即遂以前放弃犯罪,均能构成犯罪中止。2、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在犯罪未遂中,犯罪未能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的实际结果违背行为人的本意,即欲为而不能为。在犯罪中止中,行为人出于自己的意志而主动放弃当时可以继续实施和完成的犯罪,即能为而不为。这是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根本区别。3、行为结果不同。犯罪未遂的结果是犯罪未逞,是指行为人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并不等于不发生任何损害结果。犯罪中止要求行为人必须彻底地放弃犯罪。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还要求行为人必须有效地防止他已经实施的犯罪行为之法定犯罪结果的发生。4、刑事责任不同。根据《刑法》的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对中止犯的处罚轻于未遂犯,其目的是鼓励犯罪分子不要把犯罪行为进行下去,从而有效地保护人民的利益免遭犯罪的侵害。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是两个不同的阶段,除了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之外,刑事案件的犯罪状态还包括犯罪中止和犯罪既遂,其中,犯罪既遂要根据国家法定标准依法量刑,犯罪中止和犯罪预备都可能被免除处罚。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公司的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的区别
公司解散清算与破产清算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产生的原因不同。解散清算的原因包括营业期限届满、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决议解散等。而破产清算的原因是因公司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2、清算程序不同。解散清算,具有很大任意性。而破产清算具有很强的强制性。3、清算人员不同。解散清算可以由公司股东为清算人,而破产清算只能由法院从破产管理人员名单中以法定程序和方法选任。法律依据:《企业破产》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第三条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我想问一下针对合同解除与终止区别是什么
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基于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合同关系客观上不复存在。根据定义来看,二者极为相似,即都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效力。但是二者还是有区别的,其区别主要必须在:1、二者的效力不同。合同的解除即能向过去发生效力,使合同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发生恢复原状的效力,也能向将来发生效力,即不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而合同的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消灭,向将来发生效力,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效力。2、二者适用的范围不同。合同解除通常被视为对违约的一种补救措施,是对违约方的制裁。因此,合同的解除一般仅适用于违约场合。合同的终止虽然也适用于一方违约的情形,但主要是适用于非违约的情形,如合同因履行、双方协商一致、抵销、混同等终止。由此可见,合同终止的。适用范围要比合同解除的适用范围广。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区别关键在于哪方面
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有以下区别: 1、发生的时间不同。 2、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 3、行为结果不同。 4、刑事责任不同。 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有以下相同点: 1、 时空范围有重合之处。 2、犯行均未至既遂。 3、均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非破产清算和破产清算的区别是什么
您好!关于“非破产清算和破产清算的区别是什么”的回复如下 破产清算是指在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下,依照破产法的规定所进行的清算。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非破产清算则是指在公司解散的情况下,依照公司法的规定所进行的清算。 非破产清算则是指在公司解散的情况下,依照公司法的规定所进行的清算。《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若以上回答没解决问题您的问题,可以向律图网律师继续咨询。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即征即退进项和一般货物进项的区别,我主要不清楚在填增值税申报表时哪些才能填入即增即退进项呢?
即征即退进项和一般货物进项分开核算,如果不能准确分开核算,申报时进行合理分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一般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者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你好我想咨询一件事情,我跟我朋友我们一起合伙开了一家奶茶店,开店之前我们明明说好的什么问题两个人商量才能做决定,可是店开后就重来不会询问我的意见,什么都她决定,于是我想终止合伙,所以我想请问个人合伙终止的处理的方式有哪几种终止如何进行清算
一、合伙未经清算,不予受理。依照民诉法第108条之规定,只要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均应受理。所谓具体的事实,并非是无可争议的事实。所以,尽管未事先清算,亦应受理。法院在审理此类纠纷时,可以采取如下措施:一是告知当事人有权自行清算;二是委托审计事务所或会计事务所对财务进行鉴定,此举仅适用于同财务管理比较完善的个人合伙适用;三是依据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谁主张谁举证,对记帐凭证一一进行质证、审核,拒不交出帐本,以妨碍诉讼论处,借此侵占财产的,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察。二、虽有终止合伙协议,但未结清算,合伙不得终止,其他合伙人的经营行为仍应全体合伙人共同承担。清算是企业法人终止的必经程序,未经清算,企业法人不得终止。但个人合伙不同,《民法通则》第30条规定,合伙终止只需合伙人达成书面协议即可,当合伙人约定的终止事由出现或合伙人决定终止合伙的,合伙即可终止。对合伙财产的处理,有书面协议,按协议处理;没有书面协议,又协商不成的,如果合伙人出资额相等,应当考虑多数人意见酌情处理;合伙人出资额不等的,可以按出资额占全部合伙额多的合伙人的意见处理,但要保护其他合伙人的利益,由此可知,只要当事人就终止合伙达成一致意见,合伙即终止,清算是下一步的工作。部分合伙人在合伙终止又以全体合伙人的财产进行经营的,其行为后果由他们自行承担,因此,造成其他合伙人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尤其应注意的是,无效合伙的当事人只要表达了不再参与合伙意思表示或其行为已表明不再参与合伙的,不管合伙人之间是否就终止合伙达成协议,部分合伙人继续经营的,其行为后果由其自行承担。有的法院在处一无效合伙纠纷时将部分合伙人擅自继续非法经营造成他人损害的,其赔偿责任仍由原合伙人一起承担连带责任。这种做法显然是欠妥的。依照过错责任原则,退伙人对损害的发生主观上没有任何过错,不应承担责任,依据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合伙人退伙后,不享有经营收益,也不应承担责任。处理无效合伙的原则很大程度上可以参照婚姻法上的同居关系处理规则,合则聚,不合则分,甚至连招呼不打就可抬腿走人。其财产的处理是共同生活期间积累的财产为共同共有,否则,为个人所有。三、帐目不清,对合伙财产不作处理,驳回分割财产的诉讼请求因财务制度的混乱,即使通过审计、会计鉴定的方式,仍不能查明经营期间的支出情况,因而,有的法院以原告举证不能驳回其诉讼请求。合伙纠纷解决的最后渠道就此阻塞。实践中,有的合伙人变卖合伙财产后又设置障碍使得帐目无法查清,为的就是要法院无法处理,达到永久占有之目的。据此,笔者认为,合伙帐目可以分块处理,一是投入,形成不动产和机械设备等动产;二是营业支出;三是营业收入;四是负债。后三部分均不确定的,可以将第一部分财产折价、变卖、拍卖,然后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二、三部分不确定的,可以将第一部分的财产用于清偿债务,对清偿债务达不成一致意见的,也可以先分割第一部分的财产,债务对内按出资比例或约定比例清偿,对外负连带清偿责任。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我在南宁市买了一套房子,交了定金、交了首付签订了合同,这个时候我发现自己又不想要了,需要把名字换成家人的,需要对房屋买卖合同上的名字进行变更,所以我想弄清楚房屋更名与过户的区别分别是什么,求帮忙
房产更名是指不动产证还没有办好的前提下,对房屋购买合同上的名字进行变更,通过签署合同的形式使业主发生变更。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也就是房屋产权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过户必须到房管局办理手续。过户方式不同,程序也略有不同,不同的过户方式所产生的税费不尽相同,房产过户办理后,房产证就变成新业主的名字。房产更名和过户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1、操作方式房产更名是购房者在购房阶段通过更改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使房屋的所有人转变成另一个人或者是多人共有。而房产过户则是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完成的。2、是否有不动产证房产更名是在房屋的不动产证尚未办理下来之前进行的一种变更,房产过户则是建立在拥有房屋不动产证的前提下,通过转让房屋所有权实现的。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中止执行和终结执行的区别有什么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中止执行和终结执行的区别终结执行是指在执行程序中,因发生法律规定的事由,执行程序没有必要或者不可能继续,而依法结束执行程序。根据《民诉法》第257条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裁定终结执行:(1)申请人撤销申请;(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4)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5)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6)人民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根据《民诉法解释》第519条规定,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由此可见,终结执行的条件有两个,两者缺一不可:(1)经过财产调查,没有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2)申请人签字确认同意终结执行,或者执行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只有上述两个条件同时具备,才能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执行裁定终结本次执行之后,一般不再主动调查被申请人的财产状况,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义务留给了申请执行人,若“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也就是说,终结执行的裁定做出之后,除非申请执行人找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后再次申请,执行一般不会再次启动执行程序。中止执行是指出现了某种特殊情况需要暂时停止执行程序,待特殊情况消失后,恢复执行程序,继续执行。《民诉法》第25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裁定中止执行:(1)申请人表示刻意延期执行的;(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5)认为应当中止的其他情形。中止执行的裁定作出后,待“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资不抵债怎样认定,资不抵债与清偿不能有什么区别
资不抵债怎样认定,资不抵债与清偿不能有什么区别 1、如何认定资不抵债? 实践中,律师介绍该标准是“企业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即债务人的实有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需要注意的是,考察债务人的偿还能力仅以实有财产为限,不需要考虑企业信用、偿债能力等因素,同时,我们在计算债务数额时,不需要考虑是否到期,即包括已到期及未到期的债务。 2、资不抵债与清偿不能有什么区别? 律师表示支付不能是指企业法人欠缺清偿能力,即对于已到清偿期限,而且已受清偿请求之债务的全部或主要部分,处于全面地、长期地不能清偿之财产状态。 资不抵债是指债务人的全部资产已不足以清偿其债务的客观状态。律师表示它仅以债务人的资产作为考察的依据,而不考虑其信用、技术和劳力等因素,因此,资不抵债并不必然导致清偿不能。只有当债务人资不抵债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才能构成破产的原因。不过,作为例外,我国《公司法》第204条规定,在公司因解散而清算时,清算组如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立即向人民申请宣告破产。由此可见,资不抵债是公司在特定情况下破产的原因。 支付不能作为破产界限应当更多地从公司的外部性出发,而资不抵债作为破产界限应当更多地从公司的内部性出发。前者重在形式,后者重在实质。两者有机地构成了公司法、破产法中的一对概念。当一个公司逐渐步入将触及到众多利益的破产境地时,这一对概念无疑构成了两个严密的监控时点。 3.公司资不抵债,企业如何运营? 由于向人民提出破产申请,需要提供企业资不抵债的证明,并且人民受理后成立破产清算管理人,需要重新对企业账务进行清理。因此本事务所在承接该项目后,一方面对被审计单位的账务从成立之日起进行逐笔的清理,发现不规范的地方及时进行修改。另一方面根据财务梳理的结果,出具一份被审计单位清产核资审计报告作为企业向提请破产申请的书面材料。由于我们提前为被审计单位进行了财务梳理,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相关的整改意见,这样在可以在人民受理破产申请,成立资产管理人后可以快速的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为企业节省了时间,同时也事前排除了相关风险。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你好,我们从上海浦东新区搬厂到宝山区,厂的名字也更改了,我们是不是要终止合同啊?公司没有任何补贴符合国家劳动法规定吗?
让单位退工回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公司再派遣其他工作如果派遣公司不派遣解除合同,可以要求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五条被派遣劳动者因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被用工单位退回,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请问企业在终止劳动合同时应该在什么时间内结清员工工资,过时之后有什么后果吗
一般在离职时结清,不过到下个月发工资是结清也是可以,但不能再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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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刚律师
2024-04-25 14:23:59
如果你还没有学习过一节课,可以要求他们退款的。
问题:缴费后就霸王条款还有一个电子合同,目前我想让他们退款他们说我已经和他们签约了这个电子合同就不退?
钱威律师
2024-04-24 12:32:03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车辆买卖合同纠纷,该民事经济纠纷起诉。还是以合同诈骗案立案?
钱威律师
2024-04-22 00:05:56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
问题:赔偿1\\\\\\\,现在租赁方起诉我让归还脚手架,当时忘记消除合同,已经退换,押金600元,2022年租脚手架6套?
杜强吉律师
2024-04-21 20:54:47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合同问题?
杜强吉律师
2024-04-18 20:39:11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我问一下我这边有个欠款,是对方一直拖着,有合同但是合同写的是未达到效果可申请退款未写期限这个钱能要回来么?
钱威律师
2024-04-18 08:29:35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稀里糊涂没看内容就签字了怎么办?
王颖律师
2024-04-17 20:03:57
您好,您咨询的并不详细,请您打电话咨询或者是到律师事务所面谈
问题:如果有人拿着不成立的鱼塘合同去法院告我,但是村委会口头说任可这个合同,该怎么办呢?
钱威律师
2024-04-16 16:46:49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具体情况
问题:但是这个摄影师让我付了50%的定金,我希望她能退我全款30%的定金,即20%以外的定金?
王淳律师
2024-04-17 15:19:48
你好,建议及时与对方沟通,可以考虑暂时中止合同,等到你身体恢复,再继续履行。如果对方直接起诉你,一定要委托律师应诉
问题:我能怎么办,如果他起诉我的话,解除合同需要赔违约金问题是我这半年里都干不了活,受伤导致无法偿还车贷?
钱威律师
2024-04-13 21:10:47
您好,您想咨询什么事情
问题:合同签订的一些问题?
钱威律师
2024-04-24 12:32:03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车辆买卖合同纠纷,该民事经济纠纷起诉。还是以合同诈骗案立案?
王刚律师
2024-04-25 14:23:59
如果你还没有学习过一节课,可以要求他们退款的。
问题:缴费后就霸王条款还有一个电子合同,目前我想让他们退款他们说我已经和他们签约了这个电子合同就不退?
杜强吉律师
2024-04-21 20:54:47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合同问题?
杜强吉律师
2024-04-18 20:39:11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我问一下我这边有个欠款,是对方一直拖着,有合同但是合同写的是未达到效果可申请退款未写期限这个钱能要回来么?
王颖律师
2024-04-17 20:03:57
您好,您咨询的并不详细,请您打电话咨询或者是到律师事务所面谈
问题:如果有人拿着不成立的鱼塘合同去法院告我,但是村委会口头说任可这个合同,该怎么办呢?
钱威律师
2024-04-16 16:46:49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具体情况
问题:但是这个摄影师让我付了50%的定金,我希望她能退我全款30%的定金,即20%以外的定金?
王淳律师
2024-04-17 15:19:48
你好,建议及时与对方沟通,可以考虑暂时中止合同,等到你身体恢复,再继续履行。如果对方直接起诉你,一定要委托律师应诉
问题:我能怎么办,如果他起诉我的话,解除合同需要赔违约金问题是我这半年里都干不了活,受伤导致无法偿还车贷?
钱威律师
2024-04-22 00:05:56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
问题:赔偿1\\\\\\\,现在租赁方起诉我让归还脚手架,当时忘记消除合同,已经退换,押金600元,2022年租脚手架6套?
钱威律师
2024-04-18 08:29:35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稀里糊涂没看内容就签字了怎么办?
钱威律师
2024-04-13 21:10:47
您好,您想咨询什么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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