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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标权与不正当竞争的区别

侵犯商标权与不正当竞争的区别
商标就是公司或企业的重要财产,是区别与其他商品的重要标志,也是用户辨认的最重要方式之一,但是商标的取得必须经过规定程序才能取得,这样其他公司不能侵犯该公司已登记的商标。商标受法律的保护,注册者有专用权。在中国有“注册商标”与“未注册商标”之区别。注册商标是在政府有关部门注册后受法律保护的商标,未注册商标则不受商标法律的保护。
2024-03-01 02:32:30 已帮助416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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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标权与不正当竞争
你好,关于侵犯商标权与不正当竞争两者的关系是:商标侵权案既可以适用商标法也可以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因为侵犯商标权本身就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但是有所区别。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时,一般是指伪造、冒用商标的情形,更多地适用行政处罚。适用商标法时侵权行为已经比较严重,一般通过诉讼解决,索赔额度也会较大。

关于商标侵权的表现形式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恶意伪造、制造他人已注册的商标标识亦或销售恶意伪造、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商品。这种侵权行为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销售恶意伪造、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商品;

2、没有经过商标权所有人认可或者委托而制造其注册商标的标识;

3、恶意伪造他人的注册商标标识;

4、超过商标权所有人给予的权限恶意制造其注册商标标识;

(二)没有经过注册商标的法定所有人的认可,擅自在相同产品亦或相似产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标。具体情况涵盖以下四种:

1、在相似的商品上采用和他人的注册商标类似的商标;

2、在相同商品上采用和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3、在相似性的商品上采用和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4、在相同商品上采用和他人注册商标类似的商标。

未经当事人认可采取以上行为,不管是故意或者过失,都构成了对他人注册商标的侵权

(三)恶意出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这类属于明知故犯型,销售者明明知道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却知法犯法,也构成了商标侵权。

(四)对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实施的其他侵权行为

1、恶意为侵害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人提供仓库储存、物流运输、、藏匿等滋生行为的。此类侵权行为以故意实施为前提条件。

2、代销已知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的行为。对此种行为采用过错责任的原则。

3、在相同的商品上,把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类似的文字或者图形作为商品名称亦或商品装潢使用,并容易造成误认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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