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属于行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职工的,其奖励经费由县财政拨付,由退休时所在单位发放。其中,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确有困难暂不能支付奖励经费的,由其主管部门负责一次性解决。
(二)企业退休人员奖励经费,由退休时所在企业支付。其中:
1.县属企业未改制和改制、破产未终结的,在改制时应在职工安置费中预留此项费用,退休人员奖励经费计入职工安置费用。
2.县属企业因改制、破产已不存在的,如职工安置费用中未预留此项费用,退休人员奖励经费由县财政支付。
3.与县属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退休时为城镇无业居民或自由职业者的,奖励经费由县财政支付。
上述答案就是针对您所问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奖励相关政策给出,望您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