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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的仲裁与民事诉讼的区别

法院的仲裁与民事诉讼的区别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具体案件的诉讼管辖,并不能只根据级别管辖或地域管辖加以判断,而应将相关规则相结合,综合判断。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均不得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
2024-02-27 04:59:41 已帮助498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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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与仲裁的区别

(1)解决纠纷的机构性质不同

法院代表国家介入;当事人不可以选择法官

民间组织介入;当事人可以选择仲裁员

(2)审理及裁决公开与否不同

以公开审判为原则

审理及裁决原则上均不公开

(3)解决民事纠纷的范围不同

涉及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民事纠纷

合同纠纷以及其他涉及财产权益的纠纷

(4)程序规范化程度不同

对程序规范要求更为严格,并且呈现出明显的阶段性

有较严格的程序规范

(5)一裁终局或是两审终审不同

两审终审

一裁终局

(6)回避人员不同

适用于审判员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员,如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员等

只适用仲裁员

这些就是民事诉讼与仲裁的区别问题的回答,希望您能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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