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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向行政复议怎么写

地税向行政复议怎么写
我国行政复议制度中比较重要的组成部分就包括了税务行政复议,在当事人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作出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时,可以依法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税务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申请,此时在税务行政复议范围内的才会得到受理。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不当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保护纳税人及其他税务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税务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2024-02-19 06:43:16 已帮助386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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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行政复议怎么写
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书

    (一)文书的基本知识

    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书是申请人向税务机关申请复议时递交的,引起税务行政复议程序发生的申请文件。

    申请复议应注意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如果不具备这些条件,复议申请就不被受理。

    第一,申请人应是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组织。包括纳税义务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及其他税务争议当事人。有权申请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复议;有权申请的公民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理申请复议。有权申请复议的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发生合并、分立或终止的,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复议。以上内容就是关于地税行政复议怎么写,如果您还有什么问题欢迎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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