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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因为违反了劳动法的约定,给我提前终止了合同,我作为劳动者继续履行合同的单位是否会继续履行?合同如果不能继续履行的话,单位是否应当给我支付赔偿金呢?

刘** 北京 - 丰台区 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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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北京 - 丰台区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020-04-05 12:59: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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