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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发生的地点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的“道路”范围内,其中的道路是指什么范围内的道路呢?例如在禁止车辆行驶的公园内被撞了,算是交通事故吗?

邓* 四川 - 德阳 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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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 - 德阳

交通事故发生的地点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的“道路”范围内。根据第119条的相关规定,交通事故中界定的“道路”具体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辆通行的地方,例如广场、公共停车场等具有一定公众通行的场所。除此之外的地方发生的车辆事故,不能称之为交通事故,但交警部门接到当事人的报案后,应当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7条规定,对该事故作出事故认定,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事故双方的赔偿标准也可参照交通事故相关法律法规及解释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

2019-12-02 21:33: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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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在道路交通管理领域中,“道路”所包含的范畴被明确规定为“公路”以及“城市道路”,同时也涵盖了那些尽管位于单位管辖范围内,却仍对社会机动车开放的区域,例如广场、公共停车场等广大公众可以自由通行的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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