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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开餐饮店的,晚上有个客户来吃饭,因对菜肴不满意找我闹事,我答应不收对方钱对方仍然不依不饶对我大打出手,我身上多处被打伤,对方行为是否犯了刑事罪?我该怎么做,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陈** 四川 - 内江 刑事犯罪辩护
1位律师回复

吕振宗律师

13191849555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河北 石家庄 咨询解答:429条


1.你好,对方将你打伤,如果构成轻伤以上,已经入刑,对方涉嫌《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的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如果没有达到刑事责任程度,可能会涉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3.对方打伤你,侵犯了人身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4.对方应当赔偿:
医疗费护理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需要相应医疗单据、护理单据等证据支撑。
②交通费、食宿费等费用:需要正式交通单据等支撑。
③误工减少的收入:需要举证工资减少的证明。
④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精神损害赔偿:需要证明遭受严重精神损害。5、如果你还没有报警,应当及时报警,由警方来处理。并进行伤情鉴定。从而依法来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2019-08-23 18:24: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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