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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知道没有实际出资抽逃出资的股权可以转让吗?

李* 重庆-璧山区 公司经营纠纷咨询 2019.11.14 17:26:36 356人阅读

朋友自己是一家公司的股东,但是他之前因为缺钱用私自抽出来一部分投资资本,公司里没人知道,他现在准备把股权给转让出去了,请问没有实际出资抽逃出资的股权可以转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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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股权有瑕疵,但是该股东仍拥有股权,也就可以对股权进行转让。对于所转让的股权存在虚假出资或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的情况,如果受让人明知该出资的瑕疵情况并愿意补充不足的责任,这样的转让对于维持公司的资本真实性及债权人的利益有好处,当然应该认可合同的效力。但是如果受让人明知该出资有瑕疵还接受该股权,并拒绝承担补足出资的责任,那么转让人与受让人就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应该由转让人与受让人对瑕疵出资的补偿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受让人事先不知情,是受欺诈而与转让人达成协议的,应该将该股权的转让确认为可撤销行为,受让人可以通过行使撤销权,撤销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或者根据责任自负的原则,只由瑕疵出资股东对公司及其债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对于从瑕疵出资股东受让股份的股东,不因其受让该瑕疵股份的事实而对公司及其债权人承担补充清偿责任。瑕疵出资股东也不会因其股权已经转让给他人而免责。

2019-11-14 17:36: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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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虽然股权有瑕疵,但是该股东仍拥有股权,也就可以对股权进行转让。但是转让瑕疵股权的股东所负的出资义务并不随股权转让而消失,除非股权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有约定,否则出让人仍有补足出资的义务。

2019-11-14 17:28:36 回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以下简称《公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quot;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quot;前锋公司辩称其仅为名义股东,但参照《公司法解释三》第二十七条规定:quot;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名义股东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后,向实际出资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qu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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