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章只是形式。当前一般,大家比较看重实体公正。 所以,具体要看您处理什么纠纷,具体案情如何。具体问题,需要具体分析。
如果盖有公司的章,是有效的。
打印红章是不犯法的,但是复印后红章的用途如果涉嫌侵犯公章所有人的权益,就有可能被当事人追究。从合同效力上讲,只要双方签字盖章,合同就会生效,就具有法律约束力,所以电子扫描或者是传真合同也是有效的。但是从证据效力上讲,如果是对方将盖完章的合同传真过来,另一方得到的只是传真件,从证据效力上讲只是复印件。如果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产生纠纷,对方否认合同的效力,且没有其他证据来证明合同内容,法院通常不会采信该传真件。《合同法》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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