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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字不是签字的是打印的,盖的章也不是鲜章而是彩色打印的?

ask****422 重庆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9.08.05 10:35:44 1475人阅读

名字不是签字的是打印的,盖的章也不是鲜章而是彩色打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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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的骑缝章不清楚不能够补盖,如果整体章是看的出来的就没关系,但是如果模糊了就需要出证明,具体需询问付款行。证明模板如下:  证明(范本):  致:银行(承兑银行)  银行承兑票号:  出票日子(大写)  到时日子(大写)  出票人名称  付款人名称  收款人名称  票面金额(大小写)  本份银行承兑汇票,我公司在盖章时,由于失误导致骑缝章加盖不清楚,现我公司答允由此惹起的经济纷争由我公司负责。望贵行到时予以兑付!  公司(加盖印鉴章、公章)  年月日

2019-08-05 10:41:44 回复

盖章只是形式。当前一般,大家比较看重实体公正。 所以,具体要看您处理什么纠纷,具体案情如何。具体问题,需要具体分析。

打印红章是不犯法的,但是复印后红章的用途如果涉嫌侵犯公章所有人的权益,就有可能被当事人追究。从合同效力上讲,只要双方签字盖章,合同就会生效,就具有法律约束力,所以电子扫描或者是传真合同也是有效的。但是从证据效力上讲,如果是对方将盖完章的合同传真过来,另一方得到的只是传真件,从证据效力上讲只是复印件。如果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产生纠纷,对方否认合同的效力,且没有其他证据来证明合同内容,法院通常不会采信该传真件。《合同法》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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