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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1日后重庆市房屋交易的各项税收规定有变化吗?

ask****813 重庆 工商税务咨询 2018.07.19 21:37:19 442人阅读

2018年7月1日后重庆市房屋交易的各项税收规定有变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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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214条

契税 符合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
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在120平方米基础上上浮1
6.7%)、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
1.2倍以下等三个条件的,视为普通住宅,征收房屋成交价的
1.5%的契税。反之则按3%。
新政下的契税:普 宅:90平米以下:1%、90-140平米:
1.5%、非普宅:3%、商业房或公司产权:3%
印花税:买卖双方各缴纳房价款的0.05%!住宅暂时免征。
2购买 购买时间在5年内的房屋需缴纳的营业税为:成交价×
5.5%;5年后普通住宅不征收营业税,高档住宅征收买卖差价5%的营业税。
新政下的营业税:营业税:普 宅:五年内:全额的
5.6%(
5.4%)五年外:免非普宅:五年内:全额的
5.5%(
5.4%)五年外:差额的
5.5%(
5.4%)
城建税。营业税的7%;教育费附加税;营业税的3%。
个人所得税,普通住宅2年之内:{售房收入-购房总额-( 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税+印花税)}×20%;2年以上(含)5年以下的普通住宅:(售房收入-购房总额-印花税)×20%。出售公房:5年之内,(售房收入-经济房价款-土地出让金-合理费用)×20%,其中经济房价款=建筑面积×4000元/平方米,土地出让金=1560元/平方米×1%×建筑面积。5年以上普通住宅免交。
部分地区(如广州),二手房交易的个人所得税有两种征收方式:据实征收和核定征收。核定征收:如果不能提供购房发票的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按照:总房价X1%征收;据实征收:如果能够提供购房合同和当初购买发票的,个人所得税按照:买卖差额X20%征收。[2]
土地出让金:成本价: 城八区内:1
5.6元/平米 城八区外:1
2.9元/平米。经转商:10% 按经管理 3%(按成交价)

2018-07-19 21:39:48 回复


1、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五条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第六条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2、这里没有提及若离异子女教育支出有特殊规定,所以应该按照上述规定由双方协定扣除比例
3、专项附加扣除的信息表里关于子女教育支出的表格没有父母信息的必填项,所以不存在你担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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