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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律师?

ask****213 重庆-江津区 聘请法律顾问咨询 2024.03.24 13:32:15 420人阅读

你好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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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啊,我是刘江律师,有什么问题需要我帮你解答吗?

2024-03-24 15:39: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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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重庆-渝中区 咨询解答:32763条

你好,你想咨询什么法律问题?

2024-03-24 14:56: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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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重庆-渝中区 咨询解答:24419条

您好想咨询什么问题呢

2024-03-24 13:45:37 回复
地区:重庆-渝中区 咨询解答:5824条

您好,需要咨询什么事情呢?

2024-03-25 10:16:18 回复

年假工资可以要求公司额外支付2倍工资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作为离婚案件的原告,其诉讼请求无非就是离婚、获得合理的财产分配、获得子女的抚养权或者将抚养权交给对方,那么在开庭时,甚至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原告就应当从证据材料的角度、以及在庭审过程中,重点陈述能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的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
我国法律规定,谁主张,谁举证,提出什么诉讼请求,就要就此拿出证据来。
就离婚这一诉讼请求,原告要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应当判决离婚。其它财产方面、子女抚养方面,也需要原告提出相应的证据来主张。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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